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16〕172号),切实增强我委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、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,扎实推进我委调解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特建立我委专业行政调解员制度。现将我委专业行政调解员名单公示如下:
杭州市发改委专业行政调解员名单
姓 名
职务
联系方式
吴雪飞
法规处处长
85251972
陈映春
法规处人员
85251942
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1328号